《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无锡:文脉赓续 古韵新姿(2)******
令他心旌摇曳的,还有那遍布历史印痕的文物遗存。黄埠墩,坐落于京杭大运河河心,远望是一个被绿色环绕和覆盖的椭圆形小孤岛,仅有200多平方米。小岛不小,赫赫有名。得知小岛的“出身”,他无比惊叹:“历史上夫差、康熙、乾隆,春申君、文天祥、海瑞都曾登临黄埠墩。”
古城满载历史,一砖一瓦皆是故事。这里有“泰伯奔吴”的尚德文化、“声声入耳”的理学文化、“富民强国当以工商为先”的工商文化……千年文明、百年繁华和美丽山水,共同织就了无锡的绚丽风景。
江南大学教授庄若江提炼出山水文化、吴文化、民族工商文化三张无锡文化名片:“从早期的吴地文化,到近代以来的民族工商文化,无锡文化在历史演进中,不仅完成了从尚武到崇文的转型,也在不断创业磨砺中,形成了新的市民风气。水的随物赋形、灵活善变、顺势而流、刚柔相济,又养育了无锡人通达包容、敏察善纳、勇于探索的群体禀赋。”
在庄若江看来,“无锡的地方文化,正如无锡的自然生态一般,既有山一样的稳健沉厚,又有水一般的机智灵动,相辅相成,水乳交融,浑然一体”。
徜徉在深厚的历史文化中,每个人都是家乡的代言人,这是刻在无锡基因里的自觉与自信
又是周末,润生书局内坐满了年轻人。这天,他们读的是徐则臣小说《北上》,在文字构筑的世界里,探寻运河两岸百余年来的城池与人群、悲欢与梦想。窗外,流水淙淙;屋内,书声琅琅。
今年4月,润生书局老板武频圆发起成立“运河读书会”,或邀请学者,或读者共读,一起走进千年运河的历史现场。“读的书越多,越会发现无锡文化的博大与深厚。”他深情地说。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往情深一片心。武频圆自小生长在无锡,喝着运河水,听着家乡故事,抚摸着历史遗迹,无锡文化渐渐在心中生了根、发了芽,成为他挥之不去的一份念想、一缕乡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